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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    审计处负责对学校相关单位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、财务收支情况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,组织协调落实审计整改,组织实施对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造价预算、结算进行审核,组织协调基建工程项目财政定案审核工作等。

 

科室职责

审计科

    1负责财务收支及预决算审计。对财务收入来源的合法性、入账的完整性,财务支出范围的合法性、合规性、合理性,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等进行审计;对预算执行情况、收费情况、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,资产、债权、债务的管理情况及安全性等进行审计。

2负责专项资金审计。对项目的立项、审批、招投标情况,预算执行、资金管理情况,政策落实、管理决策、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。

3负责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干部任职期间岗位职责履行情况,资产、负债和损益情况,收入支出情况、资金使用的效果,以及相关的经济指标等情况进行的审计、鉴证和总体评价。

4组织实施全过程跟踪审核。组织实施对基建及维修工程预算、进度款、变更签证、结算价款等全过程跟踪审核。

5组织协调财政定案审核。组织协调财政定案审核机构、全过程跟踪审核机构、施工单位等推进财政定案审核。

6组织协调审计整改及管理意见落实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审计整改方案,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和管理建议。

    7、负责审计、审核项目档案的立卷、整理、复核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
 

 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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